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侦查案件的过程中,会传唤某些职员进行调查取证,但,有的人会因为各种缘由而不想配合。这个时候,司法机关总是就会拘传其强制到案同意询问。如果被拘传了,那样持续是多长呢?
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低于24小时
对于司法机关拘传持续时间,现行《刑事诉讼法》是有明文规定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越十二时辰;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手段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
也就是说,一般拘传时间最长不能超越12小时,即便案件特别重大、复杂的,最长也不可以超越24小时。
同时,按规定,司法机关不能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且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假如司法机关超期拘传、变相拘传的,都是违法行为,被拘传人可以追究有关司法机关的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变更强制手段等。
在实践中,被拘传人为了确保自己权益,应该应该注意4大事情:
1、拘传应该由两人以上的实行职员同时进行,且在实行拘传时,需要出示拘传证。
2、拘传应该是有适用条件的,只有被拘传人经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同意讯问,影响案件诉讼进行可能,才能拘传。不然,拘传违法可追责,如未经传唤直接强制拘传的。
3、拘传时间一般低于12小时,最长也低于24小时,同时还要保障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不能以连续拘传等形式变相拘禁。
在司法机关办案时,公民是有义务配合的,但司法机关也应该依法根据程序办案。如果觉得司法机关行使拘传权利时,存在违法行为的,也可以追责索偿。当然了,最好在被警方首次传唤时,就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详细咨询,妥善处置,保护我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