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传统通常都是子女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作为老一代就退休在家带孙子、外孙等,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对于孙子女的感情是很深厚,假如夫妻两一旦离婚,作为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父是不是拥有探视权一般不会使用方法律方法解决,不过存在特定情形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的。
关于祖爸爸妈妈对于孙子女的探视,通常来讲只须没什么深仇大恨一般都是可以的,毕竟两夫妻之间的矛盾一般不会嫁接的孩子身上,但不排除一些极端的出现,此时祖爸爸妈妈是不是有探视权成为解决问题的重点,一般觉得探视权只有爸爸妈妈才有,祖爸爸妈妈的话可以参考具体状况决定: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未成年子女保护办法的问题有踢出去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尤其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推行家庭暴力的爸爸妈妈一方,一般不适合判决其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2、离结婚以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爸爸妈妈一方提出探望未成年子女诉讼请求的,应当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探望权的适合行使对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人格塑造的要紧意义,并依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智商和认知水平,在有益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和尊重其意愿的首要条件下,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探望权。
3、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对爸爸妈妈已经死亡或爸爸妈妈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尽了抚养义务,其按期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并有权通过诉讼方法获得司法保护。
由此可知,祖爸爸妈妈或者外祖爸爸妈妈对于爸爸妈妈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是可以行使探望权的,建议双方最好可以通过协商的方法来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咨询一下探视权专业的律师,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栏查找适合的律师。